二三级医院将优先推广使用基本药物
发布时间:2013-08-14 10:24:14 点击率:4058
今年,市卫生局继续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强化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五个方面着手开展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学习国家发布的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组织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时,继续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按照生产企业、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的要求,不断完善本市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完善质量评价方法,开展统一招标采购基本药物。加强采购平台建设,完善天津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管理系统。继续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对基本药物制度认知和临床用药培训。开展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调研,特别是二三级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现状。
规范药品采购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集中采购结果开展网上药品采购工作的督导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和备案采购等工作,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适时启动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高值耗材的集中采购的调研工作,按照卫生部有关部署实施采购。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的监督管理,健全本市医院药学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规范药事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做好大型医用设备“十二五”配置规划的执行工作,规范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跟踪全市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掌握、合理评价乙类设备检查诊疗阳性率及其他各项指标。建立健全天津市医用设备报废机制和程序。加强全市医用装备信息化管理。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保障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继续加强临床药师培养,深化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人员培养,合理配备使用药师,努力提升基层用药水平、药事管理水平。加强医用装备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医用设备管理水平。
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入学习国家发布的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组织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同时,继续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按照生产企业、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的要求,不断完善本市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完善质量评价方法,开展统一招标采购基本药物。加强采购平台建设,完善天津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管理系统。继续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对基本药物制度认知和临床用药培训。开展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调研,特别是二三级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的现状。
规范药品采购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集中采购结果开展网上药品采购工作的督导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和备案采购等工作,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适时启动非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高值耗材的集中采购的调研工作,按照卫生部有关部署实施采购。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事服务的监督管理,健全本市医院药学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规范药事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做好大型医用设备“十二五”配置规划的执行工作,规范大型医用设备科学配置和合理使用。跟踪全市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掌握、合理评价乙类设备检查诊疗阳性率及其他各项指标。建立健全天津市医用设备报废机制和程序。加强全市医用装备信息化管理。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保障医疗器械使用安全。
继续加强临床药师培养,深化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人员培养,合理配备使用药师,努力提升基层用药水平、药事管理水平。加强医用装备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医用设备管理水平。